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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神到底該怎樣對待聖經?這是一個原則問題。為什麼交通這個問題?因為以後要廣傳福音,要擴展國度時代的工作,只能談出對今天神作工的認識來還是不行,要擴展工作,更重要的是能解決人的老舊的宗教觀念、老舊的信法,而且使他們能心服口服,要達到這個程度就得涉及聖經。多少年來,人的傳統信法(就是世界三大教派中基督教的信法)就是看聖經,離開聖經就不叫信主,離開聖經就是邪教,就是異教,即使看別的書也務必是在解釋聖經的基礎上的書。就是說,你若說信主就得看聖經,你就得吃喝聖經,不可在聖經以外再崇拜別的不涉及聖經的書,否則,就是背叛神。自從有了聖經以來,人信主就成了信聖經。與其說人信主了,不如說人信聖經了;與其說人開始看聖經了,不如說人開始信聖經了;與其說人歸在主的面前,不如說人歸在了聖經的面前。這樣,人就把聖經當作神來拜,當作自己的命根子,若沒有了聖經,相當於沒有了生命。人把聖經看得與神一樣高,甚至人把聖經看得比神還高。若沒有聖靈的工作,若摸不著神,這都可以活下去,但一旦失去聖經這本書,或失去聖經裡的名章、名句就像人失去生命一樣。所以,人一信了主之後就開始看聖經、背聖經,越能背聖經的越能證明是愛主,信心大,看過聖經能給別人講的都是頂好的弟兄、姊妹。這麼多年來,人都是根據對聖經的理解程度來衡量人對主的忠心,或人的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