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聖經:
「你們再聽一個比喻: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,周圍圈上籬笆,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,蓋了一座樓,租給園戶,就往外國去了。收果子的時候近了,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。園戶拿住僕人,打了一個,殺了一個,用石頭打死一個。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,比先前更多;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。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,意思說:『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。』不料,園戶看見他兒子,就彼此說:『這是承受產業的。來吧,我們殺他,佔他的產業!』他們就拿住他,推出葡萄園外,殺了。」
(馬太福音21:33-39)
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,說:『這人行好些神蹟,我們怎麼辦呢?若這樣由著他,人人都要信他,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。』……從那日起,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。」
(約翰福音11:47-48、53)
相關神話語:
「真令人尋味!神的道成肉身為何總是遭受人的棄絕、毀謗?人為何總是對神道成肉身一事不理解呢?莫非是神來錯了時候?莫非是神來錯了地方?莫非是因為神未讓人簽字便私自作了主張?莫非是神未經人允許便自己下斷案的嗎?……人吃著他口中的供應,喝著他的血液,享受著他賜給的恩典,卻抵擋著他,因為人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誰賜給的,最終還是把他釘在了十字架上,但他仍是默不作聲。乃至今天,他仍是默不作聲,人吃著他的肉,吃著他給做的飯,走著他給開闢的出路,喝著他的血,但人仍有意思要棄絕他,人竟把賜給自己生命的神當作仇敵,而把與己同類的奴僕當作『天父』,這不是有意抵擋嗎?……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光明、自己的生命來自何方,只是暗自打算把這經歷了人間苦難的兩千年前的『耶穌』重新掛在十字架上,難道『耶穌』就這麼令人厭憎嗎?他作的一切人都早已忘記了嗎?早已聚集好了的幾千年的仇恨終究要直射出來。猶太人的種類!『耶穌』何時與你們為敵?你們竟這樣痛恨他?他作了許多,又說了許多,難道都是於你們無益的嗎?他的生命白白地賜給了你們,將自己的全部都給了你們,難道你們還要將其活活地吞吃了嗎?……『猶太人』無所不在,如今仍在作著同樣的工作,幹著同樣的抵擋的工作,自己卻認為在高舉神,人的肉眼怎能認識神呢?活在肉體中的人怎能把從靈來的肉身中的神當作神呢?人誰能認識呢?人間哪有真理?哪有真正的公義?誰能認識神的性情呢?誰能與天上的神較量過呢?難怪神來在人間人都不認識,而且棄絕,人怎能容讓神的存在?怎能容讓光將黑暗驅逐出人間?這些不都是人的光明磊落的奉獻精神嗎?不都是人的光明正大的進入嗎?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與進入 十》